厦门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1.92平方米
     从今天开始,市国土房产局将正式开展商业性房地产信贷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工作。

      据市统计局2007年统计数字显示,厦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1.92平方米。家庭住房总面积低于平均水平,需要开具证明的市民可直接到市国土房产局查询。

      市国土房产局表示,根据建设部和有关文件精神,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申请查询时,应向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馆提交查询申请表、经贷款银行审查确认的家庭成员名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家庭成员名下房屋的坐落情况等有关材料。家庭成员委托借款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供书面委托书。

      据了解,查询工作从4月15日起正式对市民开放,工作由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馆具体承担,地点在松柏大厦四楼查询窗口。

      去年底,央行和银监会出台规定,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须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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